Policy Brief
《通胀削减法案)》45V清洁氢能生产减税政策指南(提案)解读
为了鼓励私营领域对清洁能源的投资,《通胀削减法案(IRA)》下包含了一系列对低碳燃料的激励政策,氢能也是受到激励的低碳燃料之一。2023年12月,美国财政部和美国国税局针对IRA法案第45V节规定的清洁氢能生产减税政策和第48节规定的能源税减免政策发布了具体的税收抵免指南提案。
这份政策简报将介绍IRA法案45V节中的氢能减税政策框架,同时详细解读减税指南文件提案中的重点内容,由于该指南目前仍处于提案阶段,其内容在最终发布前仍有可能被进一步修订。根据IRA法案45V节中的减税规定,生产每千克氢燃料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低于4千克即可获得税收减免(以CO2e计计)。法规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生产的清洁氢能提供减税优惠,纳税人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其氢能生产设施投入使用后的第一个10年内申请减税,但只有在2033年1月1日前投入建设的生产设施才能有资格获得减税。其中,符合“现行工资和学徒制”(PWA)要求的制氢厂可获得基准额五倍的减税额。因此,对于能够生产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小于0.45 kg CO2e/kg H2且满足PWA管理要求的制氢厂而言,生产每千克氢的最高减税额为3美元。
在该政策下,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涵盖了氢燃料出厂前的所有环节,包括原料生长、收集、提取、加工以及运送至制氢厂相关的上游排放。纳税人可以使用45VH2-GREET模型计算其氢能生产的温室气体排放率,也可以依照流程向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暂定排放率(PER排放率)。针对电解水制氢,指南提案中包含了如何通过能源属性证书(EAC)来证明制氢所使用的电力来自于低排放生产源。有资格生成EAC证书的电力生产源必须要满足额外性、时间相关性和输配(地理)相关性要求。此外,指南提案还针对可再生天然气制氢或逸散甲烷制氢提供了少量减税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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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对45VH2-GREET 模型所用的核电排放因子进行更正